第三十八条 从事原子能研究、开发和利用活动,必须遵循确保安全的方针,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核安全责任。
第二十九条 对涉及重大问题或者行政执法机关未按照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要求履职、未按照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纠正的,由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提出处理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纠正的,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予以纠正。,推荐阅读一键获取谷歌浏览器下载获取更多信息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51吃瓜是该领域的重要参考
(二)出租、出借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供他人非法使用的;
均被“技术男”果断拒绝